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神学漫谈
马丁·路德的神学思想
日期:2017-06-25    文章来源:王会忠    我要分享

马丁·路德的神学思想

王会忠

马丁.路德(14831110日—1546218日)是德国著名的宗教改革家、神学家、思想家、世界历史文化伟人。16世纪初他发动了具有国际影响的基督教改革运动。在改革中他成为这一运动的思想领袖,并建立了路德宗和基督新教。

我们可以从1518年,所写的《海德堡辩论》,以及1520年所写的三大名著《致德意志基督徒贵族书》、《教会被掳巴比伦》、《基督徒的自由》等著作中,看到马丁·路德的神学思想。

(一)神学的分类

在路德所著《海德堡辩论》中,他将神分为两类,第一类是荣耀神学,第二类是十字架神学。

荣耀神学是从世界去认识神,企图运用理性,透过神所创造的宇宙去证明神的存在并掌握他的属性。中世纪的神学家所高举的就是荣耀神学,他们一方面用理性去证明神的存在,另一方面根据神的创造去推断神的属性。这样做,他们不单高举了人的理性,更将被造之物提高到与神属性同等的地位,仿佛人可以从被造物的性质看到神的本性。所以,荣耀神学就是荣耀人的理性,荣耀宇宙的奇妙。

十字架神学认为人是被造物,是有限的,有限的人不可能穷尽神的奥秘,神的本性与旨意是深不可测的,是人的理性不及的,假若神不向人启示,人绝不可能认识神。要认识神,我们就得谦卑的按照他的启示,他的方法、他的途径。神最清楚的向人启示他自己的地方,并不是他的创造,而是十字架。在十字架上,神的尊贵、荣耀、权能、公义慈爱与他的谦卑、宽容、忍耐结合在一起。透过十字架看神,神不再单单是一位高高在上,在权力、威严和绝对智慧中的神,而是一位亲自来到罪人当中,为罪人死的救赎主。

道成肉身与十字架受死的奥秘,粉碎了人理性的骄傲,叫人谦卑下来,听任神用他的途径去启示自己。

(二)重要的神学理念

1)唯靠圣经(或惟独《圣经》)。在路德的神学中,一个重要的主题,就是圣经的权威。唯靠圣经即信仰生活最高的权威是圣经,教会不是信仰最高的权威。对路德来说,圣经是信徒信仰生活唯一的依据。教皇的谕令、议会的决定、教会的传统,这一切与圣经对照起来,便显得微不足道;它们固然可能是真理的表达,但却不是真理的依据,只有圣经是神启示的真理的依据。

当时,罗马教宗在西欧居于太上皇的地位,不仅仅因为他是西欧最大的封建领主,敛财手段多样,经济上富有,更重要的是因为他是西欧的宗教与精神领袖,掌握着遍及各国的天主教会。为了维护教宗至高无上的地位,天主教有一整套神学理论及其支柱,以论证教宗至上、神职人员至高说教的正确性。

他们认为教宗是上帝在现实世界的代表,这是教宗的一大法宝。因为基督教信仰的神是上帝,教宗宣称自己是上帝的代表,当然就成为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最高统治者,凌驾于一切人之上,包括皇帝、国王、贵族,都要听从他的调遣。所以,他在西欧享有最高的权威,具有对世俗政权和万民的领导权、圣经解释权、教规立法权、赎罪赦免权、终审判决权,并且言出法随,他的决定就是教规,任何基督徒均不得违反。这种专制君主式的宗教领袖在人类历史上是罕见的。

路德集中世纪宗教改革之大成,以圣经为依据,在三大名著中,抓住了罗马教宗主张的神职人员是"神人中介"这一理论要害,提出圣经才是教会最高的权威,基督是神人唯一的中保,否定了教宗的最高权威。

2)唯靠信仰(或唯独信心,即强调人得救靠的是信仰,不是藉圣礼或好行为得救)。因信称义是路德十架神学的中心,也是路德对神学的最大贡献。

 

天主教会认为,世人的祈福与赎罪只有通过神职人员主持的七项圣礼,才能与上帝取得联系,始能得到降福与宽容。个人在其他场合均不可能与上帝直接交往,因而离开圣礼便不能得救。同时信徒必须行善功,做好事,包括购买赎罪券,才能赎罪,减轻或免除"炼狱"之苦。针对天主教的这些观点,马丁路德提出惟靠信仰,强调人得救靠的是信仰,不是藉圣礼或好行为得救。"唯信称义"理论,一举摧毁了教宗理论支柱。这一理论在圣经中已有记载,如《罗马书》中即有"义人必因信得生","凡信他的都得到义"。这一思想过去都译为"因信称义",路德认为在德语中,只有译为"唯信称义"才符合圣经的原义。他说:"灵魂称义不因任何行为,仅由于信仰","你可以通过这种信仰而成为新人,使你一切的罪都得到赦免"。意即唯因信仰,而不是由于其他,亦不需要神人中介,都可以得救。人有了信仰,根本就不需要神职人员的圣礼,也不需要念经、斋戒、施舍、朝圣、购买"圣物"和赎罪券等,就可以得到上帝的承认与恩典,得到上帝的"生命,真理,光明,和平,正义,救恩,快乐,自由,智慧,能力和光荣,以及我们所估计不到的各种幸福之道"。路德的这一简明的教义,打破了神职人员垄断人与上帝联系的特权,建立了人与上帝的新型关系,满足了人们宗教上的需要。人人都可在阅读圣经的基础上,产生信仰,从而得到宗教上的解脱。这就把以罗马教宗为代表的天主教会和神职人员抛到一边,成了多余的人,无用的人。当时,法国有一位主教对这一点认识非常深刻,他一针见血地说:路德的"唯信称义"使他们成为失去了咸味的盐。

信心,对路德来说,不是承认一些信条,而是被神抓住与神发生关系的经历,人的信首先由神的信实开始;神首先主动地向人施恩,邀请人与他再度建立关系。当人对这作出回应,与神和好,在他的恩典中生活,那便是信心的经历。因此信心是一种与神相交的经历;信心的对象不是一堆的信条,而是神自己。当人相信时,这是表示他完全信任神,无条件的将自己的生命交与他。当人肯信任神时,他便会将自己的生命向神开放,让神的生命灌注入他里面。当我们接受基督,我们便于他联合,他的义便灌注入我们的生命中,成为我们的义。因此我们的义不是我们自己因善行得来的,而是因与基督联合从基督得来的。因此,真正的信心是完全被神的爱和恩典征服,让神自己为我们成就救恩,让神为我们建立他与我们之间的关系,而不再靠自己的能力去追求提升。信心是一种绝对的投靠和归依。

更重要的,信心是每个人很个别地向神的回应,每个人都要自己向神作回应,没有人能代替:圣人不能替代,教皇也不能替代,圣礼也不能代替。人除了以自己的生命投向神,他不能用其他东西来代替,不是他的金钱、房产,也不是他的势力,神要得着的是那个人自己。

3唯靠基督(唯独基督)

天主教强调教宗是上帝在现实世界的代表,强调教士特权论,教宗、教士掌握着进入天国大门的钥匙,天主教强调"圣礼"得救论和"善功"赎罪论且圣职人员实行的圣礼才有功效。天主教认为可以向圣人祷告,向圣母祷告,圣人是神与人之间的中保,由圣人把我们的需要告诉耶稣更有效。针对这一点,马丁·路德则强调惟靠基督,只有基督是神人之间唯一中保,圣人不是。

4)唯靠恩典

赎罪卷是当时对救恩误解的缩影。赎罪卷将重价的恩典变成一种廉价的恩典,仿佛这恩典是用金钱可以购买的。路德认为救恩绝不是靠金钱可以购买的。

路德对神的恩典体会得很深,乃因为他对人的罪性的可怕体会得很深。在他的经历中,人要立志为善,但行出来的尽都是恶。人幻想自己能够行善,也以为自己知道什么是美善,便构想美善是如何如何,到头来却发现自己满身败坏,被罪恶的势力捆绑,完全没有能力行善。人既没有能力为善,也当然不能拯救、不能靠自己称义。那么人得救完全是出于神,是借着神的恩典,透过信心而得着。救恩乃是神怜悯的白白的恩赐,人类对于救恩完全无能为力。强调惟独恩典,就否定人不可靠自己行为得救。

(5)信徒皆祭司

罗马教廷认为,教宗握有耶稣基督通过门徒彼得授予的神权,亦称"钥匙职",即打开天堂大门的权力。这种权力由教宗授予主教,主教授予神甫,因此各级神职人员掌握着神权,是上帝与人之间的中介,唯有他们主持的圣事,始能生效,得到神恩。他们的理论是,神职人员是受了神的"印记"的人,是"属灵的等级",所以高人一等。一般基督徒,包括皇帝、贵族在内,均为"属世的等级"。当时的西欧社会也据此划分为三个等级:教会贵族为第一等级(包括主教以上的教职和修院院长等),第二等级是世俗贵族(皇帝、国王、公爵、伯爵、侯爵以及子爵、男爵等),第三等级为市民、农民、平民、手工业者。天主教会认为,第一等级和属灵的等级,不论其本人道德品质如何,都是"特殊"的人,高于世俗人士的人,所行的圣事均有效。因此世俗百姓只能听从他们的摆布,匍匐在他们的脚下,像对上帝一样,恳求哀告。

路德认为,按照圣经,教会是一切基督徒的集合,哪里有基督徒哪里便有教会。基督教除了基督是领袖外,没有别的领袖。教会在现实世界上没有"头",主教和教宗都不能统治它,只有天上的基督是"头"。这一理论就从根基上否定了教宗存在的合理性与合法性,彻底否认了神职人员的特权。他还说:每个基督徒,经大家同意,都可以主持圣礼,均能生效。我们都是神职,彼此没有区别。无论每一个信徒在什么岗位上,他的工作都应该是神所呼召的,因此工作没有圣俗之分,所以教会内圣品人员与平信徒的分界绝不是身分的分界,而是工作岗位的分别。路德将呼召扩充到信徒的职业上,叫信徒认识无论作什么他都是在服侍神、敬拜神,这样对职业的理解在欧洲的文化发展中,至为重要。在另一方面,既然每一个信徒都有祭司的身份,他们便可以直接来到神的面前,领受神的赦免,也可为人代求,更可以直接聆听神的话语,并宣讲神的话语。由此就彻底地剥下了教士的神圣外衣,否定了他们的特权,体现了人人平等。

这样,路德大大的扩大了平信徒事奉的责任,这一点对日后教会及信徒个别的发展,有很大的影响。

 政治的角度看“信徒皆祭司”为民主制度奠定了重要的基础。既然每一个人都是祭司,每一个人都有权侍立于神的面前听命于祂,每一个人都有同等责任去服事他的弟兄。在神面前,平民、平信徒与王孙公子,与圣职人员完全平等。改教派的教会以这种人人平等的观念去治理教会。比如,长老会的长老,权力虽然很大,但他们也是平信徒选出来的。其它的如浸信会、公理会等会友的权力更大。当他们习惯了以民主的方式治理教会,也同时感觉到用同样的方式去治理国家。美国以民主制度立国,可以说完全是以治理教会的模式为蓝本。在欧洲,这种民主的思想透过教会体制孕育生长,美国民主制度的确立,更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。假如没有改教运动,西方的民主政治不知还要等多久才被建立。

 

6)圣礼——洗礼、圣餐礼

针对天主教的"圣礼"得救论和"善功"赎罪论路德的圣礼观认为,凡圣经中无记载的圣礼,一律无效,只保留洗礼与圣餐。因这两项圣礼不仅与救恩直接有关,而且是耶稣亲自设立的。

7)路德的爱国政治纲领

路德自幼年时代起,就深受德意志国弱民贫之苦,长大成人后逐渐认识到其原因在于罗马教宗的外来干涉与搜刮。所以他在三大名著中,提出新的神学思想的同时,也提出了他的爱国政治主张,使德意志走上富强之路。其政治思想主要有三点:

第一,驱逐罗马教廷的政治特权、经济势力于国土之外,实现民族自主。

他首先揭露了教宗的野心与阴谋。他说,"教宗的野心是想统治世界。他既想当教宗,又想统治德意志帝国。他给我们一个帝国的虚名,而他和教会占有我们的城市和土地,窃取我们的财富、权力和法律。他没能当上皇帝,至少成功地做了太上皇。他羞辱我们的皇帝,让皇帝吻教宗的脚,当教宗骑驴时,还让皇帝给他拿脚蹬或缰绳。这哪像一个独立的帝国和掌权的皇帝呢?"所以,必须驱逐罗马教宗的势力于国土之外,废除他的特权,实现民族自主,德意志才有出路。

路德继而分析德意志国弱民贫的原因。他说,德国人赖以生存的土地大量被教宗侵占,德意志一半或一半以上的土地属于罗马教会。每年从德意志流向罗马的现金达30万金币以上。它通过赎罪券、教区、修道院、主教区、牧职把德国的金钱和财富吸尽。路德的办法是号召、吁请与依靠德国的君主和贵族,以武力驱逐教宗的势力于国土之外。他说,如果诸侯和贵族不迅速地对此加以武力干涉,德意志就快要灭亡了。君主、国王、贵族应把罗马来的这些恶棍驱逐出境,把教宗窃取的权力夺回来,使德意志民族不再受外来势力的干涉和剥削,让教宗把他从帝国搞到的一切交回来,让帝国成为名副其实的帝国。路德的这一主张对诸侯、贵族具有很大的号召力,促使他们有理、有据地夺回教产,同时,对农民运动也起到了推动作用。按路德的想法,在驱除外来势力,实现民族自主后,建立一个完全独立自主的国家。

第二,政教分离,君权独立,建立民族的与廉俭的教会。

路德认为,政教不分是教宗窃取与滥用政治权力的借口和漏洞,危害极大。他主张建国的一条重要原则是"政教分离",政府不干涉信仰,教会不干涉政治,二者各司其职,分管世俗生活和精神生活。他说,教宗和主教只应宣扬上帝之道,但他们现在却放弃了这个责任,变成了世俗君主,干涉政治和法律,这完全是本末倒置。同样,政府也不要干涉信仰,应注意完成自己的事务,允许人们按照自己的能力和意志信这信那,决不要用暴力强迫人们,因为信仰是自由的,没有人因受逼迫而产生信仰。

君权独立是路德针对教宗干涉政府行使职权而提出的一项进步主张。因为当时神职人员实际享有"治外法权",即使犯了罪,也只能受宗教法庭的审判,世俗政权不得过问。路德提出,政府的权力应及于一切人,不管是教宗、主教、神甫,均不能例外。他特别强调独立的司法权,应按各国自己的法律行事,具有终审判决权。凡属世俗的事,任何案件都不应送到罗马审理。

建立民族教会是路德民族独立的思想在宗教上的必然反映。他提出一切教会的职位都应该脱离罗马教会,今后,主教的任命由德国主教会自己决定。在经济上,德国教会的钱财和任何俸禄都不准流人罗马。这说明路德的民族教会的特点是在组织上、经济上、政治上斩断与罗马教宗的关系,实现教会的独立自主。

为了适应市民的需要,路德提出宗教信仰要在时间和金钱上厉行节约,亦即廉俭教会。他认为天主教的节日繁多,危害极大,既荒废了工作,又浪费了钱财。还有的人借节日之机喝酒、赌博。所以他主张只保留圣诞节和复活节,其他重要节日合并到礼拜天。同时他还提出减少圣礼,简化圣礼,天主教原有的七项圣礼减少为两项,仅保留洗礼和圣餐,时间也缩短一些。此外,他主张废除罗马教宗的一切敛财手段,如禁止朝圣、作超度弥撒、贩卖赎罪券等。他还建议德意志民族通过法律和命令,反对奢侈、贪食、醉酒、铺张浪费、大吃大喝,禁止奇装异服。

第三等级制度,为市民争取自由、平等。

中世纪西欧的等级制是封建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它分为属灵的等级和属世的等级,在属灵的等级中又实行三级圣品制,即主教、神甫、辅祭三级。属世的等级又分为世俗贵族和第三等级,以做到尊卑有序,贵贱有别,等级森严,层层控制,公开地维护人与人的不平等的制度。

路德代表新兴的市民对此极为不满,进行了猛烈地抨击。他以一般信徒均属神职的理论反对"属灵"、"属世"的划分。他说,这种划分完全是一种谎言和虚伪,"神职"乃是一种服务和职分,他们并不比其他基督徒高贵或优越。教俗之间实际上没有差别,即使有所差别,也只是工作和职务上的不同,而不是等级上的差异,亦无高低贵贱之分。基督教世界的神职无非是执行公务的职员,他在职时做这个工作,一旦去职后,就和其他人一样,仍是农民和市民。

在此基础上,路德进而提出世俗问的平等。他认为,贵族与市民、农民一样,亦无贵贱之分,不管是男是女,是王侯贵族还是农民,大家都一样。在基督徒之除基督外,没有尊长,大家都是平等的,有同样的权力、权利、禀赋和荣誉。他说,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相互服务的关系,掌权的人只不过是受委托,以武器惩罚恶人,保护善人。他们和皮匠、农民一样,各有各的职务。由此说明,路德不仅主张教俗之间的平等,而且也提出了世俗人之间的平等。当然,在那个时代,路德要求的只是教俗之间思想上的平等,宗教上的平等,所争取的是世俗之间政治上的平等,特别是第三等级与贵族的平等。但这确是一个进步的主张,为资产阶级参与政治进行呐喊。

路德为了反对罗马教宗的思想禁锢和精神独裁,提出了信仰自由的主张。他认为,的信仰完全应由个人决定。每个人应对个人的信仰负责,他人不必干涉。他说不能强迫命令,压制信仰自由,如果用暴力强迫人信这信那,不但无益,而且也不可能,这必须用别的方法达到,而不能用暴力去完成。他并且提醒当权者说:不要以法律强制人们的信仰,谁"若想用法律和命令强迫人们的信仰,他们就是蠢人,......他们的目的达不到而且也不可能,他们无论如何发怒,除了使一些人在言行上服从他们以外,什么也达不到......他们这样作,只能强迫良心软弱的人撒谎,说一些言不由衷的话"。

 

参考文献:1、《教会工人培训手册》第855——858

          2、《路德文集》第一卷 上海三联书店 22——2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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